申办合伙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证明、合伙协议、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经营场所等证明。
申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资料。
一、注册家庭农场的方法
1、申办家庭农场可以有多种经济形式,比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申办合伙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办理了名称预先预核的,还应提交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2、如果是申办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第一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二、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包含10年),部分地区要求5年以上。
4、投入规模: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