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态度,及时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并帮助消费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及时查找具体原因,找出问题关键所在,一般除肥料问题外,施肥不当、播种质量差、病虫害、土壤养分不足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作物生长异常。
妥善处理肥料事故,可以提高农化服务水平,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并拓宽肥料市场。
一、商品肥料事故处理方法
1、首先要端正态度,不仅相信自家肥料的品质,也要相信绝大多数农民不会无理取闹,而是事出有因。然后和农民一起把事故的原因找出来,并帮助农民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挽回或减少损失。
2、伤苗不一定是肥料质量问题,也可能是施肥量过大,施用方式不当。此外,种子不良、引种不合理、气候异常、播种质量不好造成籽粒悬空、农药毒害、机械损伤、病虫害及缺素生理病害等都有可能伤苗或导致作物生长异常。
3、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例如,对批量营销的化肥,要看看还有哪些农民施用了,是否都出现过类似问题,由此可以初步判断是不是肥料质量问题,再通过对施肥技术和施肥方法及其他农业措施的调查,找出事故的根源。只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协商,多数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
4、通过事故的妥善处理,不仅可以化解供、销双方的矛盾,还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提高农化服务水平,拓宽肥料市场,并为农业生产作出贡献。
二、免于登记的五类肥料
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有: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1、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
2、此办法于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17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8号令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