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伏季休渔期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一种制度,它规定每年的一定时间、一定水域不得从事捕捞作业。
我国管辖的东海、南海、黄海、渤海都是休渔海域,休渔时间从2个月延长至3-4个半月,参加休渔的渔船每年达到10万艘以上,休渔渔民达到上百万人。
一、什么是海洋伏季休渔期
1、海洋伏季休渔期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一种制度。它规定某些作业在每年的一定时间、一定水域不得从事捕捞作业。
2、我国管辖的4个海区(东海、南海、黄海、渤海等)都是休渔海域,休渔时间从2个月延长至3个半月至4个半月,参加休渔的捕捞渔船超过10万艘/年,休渔渔民达到上百万人,涉及沿海1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3、从1995年开始,我国在东海、渤海、黄海海域实行全面伏季休渔制度,其中东海海域通过几年的休渔有效地保护了以带鱼为主的主要海洋经济鱼类资源。南海海域从1999年开始也开始实施伏季休渔制度。
二、休渔期的原因和意义
1、原因
(1)由于过度捕捞,近年来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违法电鱼、毒鱼、炸鱼等现象,导致野生渔业资源急剧萎缩,许多珍贵品种濒临灭绝。
(2)设置休渔期可以根据水生资源的生长、习性、繁殖季节,避开其繁殖时间、幼苗生长时间,用以保护资源。
(3)伏季休渔可以保护主要经济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让海洋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生态效益较显著。
(4)休渔期间可以节约渔船的生产成本,休渔结束后可以提高渔获物的产量和品质。
2、意义
(1)避免过度捕捞导致种群数量减少。
(2)设置休渔期是保护野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
(3)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生长时间,对鱼类的生长具有良好的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