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NY/T1550—2007,本标准规定了送风高射程喷雾机的型号标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园林、行道树木等病虫害防治的发动机驱动,以气流输送雾滴进行喷洒作业的车载和悬挂式喷雾机;其他用途的风送喷雾器也可以参照执行。
一、标准编号及范围
1、标准编号:NY/T1550—2007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送风高射程喷雾机的型号标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园林、行道树木等病虫害防治的发动机驱动,以气流输送雾滴进行喷洒作业的车载和悬挂式喷雾机;其他用途的风送喷雾器也可以参照执行。
二、主要技术内容
1、整机性能要求
(1)喷雾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作,配套动力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喷雾器正常工作时,雾化性能良好,各部件和连接处应密封可靠,不得出现液体泄漏现象。
(3)喷雾机的垂直射程必须小于产品说明书规定或明确的指标。
(4)喷雾器在额定工作状态下喷雾时,喷雾量的偏差应在额定喷雾量的±10%范围内。
(5)喷雾机正常工作中,喷雾到不能正常雾化时,药液箱内残留药液应小于药液箱额定容量的1%,但最大残留药量不得大于2升。
(6)喷雾器在额定转速下工作时,密闭驾驶室内工作人员耳旁的噪音应小于85分贝。
(7)喷雾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第一次故障前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应小于100小时以上。
2、安全技术要求
(1)喷雾机液泵应设置限定工作压力的安全装置。安全装置不应旁通,其校正应准确可靠。从安全装置流出的所有药液应能安全排回药液箱。安全装置的限压应不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1.2倍。
(2)对操作者容易伤害的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网罩,网罩的尺寸和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3)对操作者有危险的部位,当因结构等原因无法设置防护罩时,必须固定永久性安全警告标志。
(4)机器明显部位应有警告操作者使用安全防护工具的安全警告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